资讯

司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难逃处罚

字号+ 作者:李敏 来源:长治市襄垣县交警大队  浏览:次  2024-11-26 我要评论

为进一步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襄垣县交警大队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 11月25日,夏店中队民警携带酒精测试仪、照相机

      为进一步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襄垣县交警大队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
      11月25日,夏店中队民警携带酒精测试仪、照相机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在滨河路设置执勤卡点,对途经卡点的机动车辆驾驶人通过“望、问、闻、吹”的方式进行检查,按照“不放过一起交通违法、不放过一起酒后驾车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则,对途径车辆进行逐一检查。15时11分,驾驶人郝某岗驾驶晋D21xxx牌小型轿车行至古韩大道终点被执勤民警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酒精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郝某岗被大队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