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连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99.12入伍, 2016.3转业进入驻马店市公安局老街分局工作至今,郑连华同志入警以来,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时刻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正直,为警清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一、政治立场坚定,精学深悟,郑连华同志思想进步,对党忠诚,能自觉的学习和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全身心投入于工作中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分局、大队开展的党内各项活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他严格要求自己,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案件处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中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对违反纪律和法律以及超出原则的事情,坚决不干。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在个人品质上,坚持做到为人正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工作中不随波逐流,不揽公诿过,,以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心开创性的工作,并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二、工作上中郑连华同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勤于公安工作,热爱学习,乐于奉献,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执法能力。郑连华同志从部队转业到公安工作以后,就深刻体会到公安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既要求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又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才能适应执法形势的需要。为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仅系统深入学习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和人民警察法等基本法律法规,还及时了解新颁发有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他还注重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到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自身能力在不断的提高,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从事交巡警工作时,他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到交警事业当中,从没有因为工作失误而受到群众投诉。用他的话说,“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就是让违法者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搞好交通秩序。”在处理违章车辆工作中,他常用暖人心的问候和细心的解释,拉近与被处罚者之间的距离,化解他们的抵触情绪。在从事治安管理大队的工作时,他认真履职,积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凡是经过他主办、协办的案件,件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得当,从未出现冤假错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每起案件得到充分体现。再教育训练当教官时,他积极主动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不断的提高自己所教授的课堂质量。
三、排忧解难,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在交巡警大队时,郑连华同志不但负责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与处罚还担负着平常的接处警任务。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座城市的窗口,民警的形象代表着公安执法的形象,郑连华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推车助残,扶老携幼,服务车主,关心群众,体贴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人民警察为人民”这句话也早已融入郑连华同志的血液里,流淌着、沸腾着,他深刻的体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路,时刻牢记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是警察的天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意识,在本职工作中身体力行,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交警在执勤中问事问路为常事,而郑连华每次都是有问必答,耐心细致。值勤中遇有故障车,他就上前帮忙推一把,移到路边,帮助修理,直到修好;遇到老人、学生、儿童过马路,他就上前扶一下,引导帮助安全通过。他把服务群众当作人民警察义不容辞的责任来认真履行。
郑连华同志始终把自己平凡的岗位当作人生追求的最高舞台,凭着对公安工作的执着信念,他把“为人民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展开延伸,把群众植根于心中,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默默的奉献精神,书写新的篇章,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着青春,燃烧着激情,抒写着自己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和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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